本报讯(记者陈晓东通讯员覃福生秦世荣)在网上贷款后无力偿还,男青年陈某便称可以帮办理信用卡套现及提额,从而骗取他人钱财5万余元。受害人报案后,陈某上月被公安机关抓获。15日,记者从荔浦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现年21岁的陈某是平乐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在桂林市区租房居住。今年5月份,因网上贷款到期无力偿还,陈某便在微信上发布可以办理花呗、信用卡套现以及信用卡提额等广告,实施骗钱计划。
5月29日,因资金紧张的荔浦县居民屈女士正好看到了陈某发布的广告,随后便与陈某取得了联系,表示想办理信用卡提额业务。这时,为了打消屈女士的顾虑,陈某谎称自己是桂林某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说成功提额后只收取3%的手续费,并主动发了一张自己的身份证照片给屈女士。
取得屈女士的初步信任后,陈某对其说信用卡提额可以远程操作,并借口要看屈女士个人芝麻信用情况,向其要支付宝的账号及密码。随后,陈某了解到屈女士的光大银行信用卡有近3万元的现金提额时,便叫其将该卡的账号及密码发给他。见对方迟疑,陈某又马上将自己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拍照发给屈女士。同时,为了更进一步骗取对方信任,陈某通过手机微商软件生成了虚假的大额微信余额及支付宝余额截图发给屈女士,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最终,屈女士将光大银行验证码等发给了陈某。随即,陈某分3次将屈女士光大银行信用卡提现的26998元转到自己的银行卡里。
发现钱被转走,屈女士便问陈某是怎么回事,陈某谎称这也是提额的程序。到了6月2日,钱还未到账,此时的屈女士感到自己被骗了。当日,屈女士到荔浦县公安局报案。
6月3日,陈某利用其与容某认识两年多的朋友信任关系,同样以帮办理信用卡提额为由,骗取身在北海市的容某,并将容某信用卡里的8858元刷走,用于偿还自己的贷款。容某发现自己被骗后报案。
另据查明,今年4月份,陈某对在广东省珠海市打工的初中女同学苏某谎称其是桂林某商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并以高回报率鼓动苏某投资该商务金融机构,同时承诺投25000元,一个月回本息30000元。4月25日,苏某分两次将25000元转给了陈某。5月24日,陈某仅转了5000元“利润”给苏某。当苏某产生了怀疑后,陈某便将苏某电话拉黑。
6月4日,陈某在桂林市三里店大圆盘附近被荔浦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7月10日,陈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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