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林骐通讯员唐继林)“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请出示一下。”5月14日上午,平乐县平乐中学门口,当地交警大队正在对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谁知,被检查的三轮车驾驶员竟突然一轰油门,不顾前面还站着进行检查的民警和协警,一头冲了过去,并将一名协警撞倒。做出这危险举动的驾驶员,于16日被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900元。
14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平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的民警在整治县城街道交通秩序、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有多辆正三轮摩托车停放在平乐中学门前的公交车候车站的停车区内,属于不按规定停车。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劝告他们马上离开。
可是其中一辆无牌的三轮车,拒绝配合交警的疏导。见状,执勤民警、协警遂要求该车驾驶员肖某出示其本人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行驶证。谁知,肖某不但拒不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反而轰着油门往前冲了出去。
就在车辆的正前方,还站着执勤的几名民警和协警。肖某这一危险的举动,直接将站在车正前方的一名协警撞翻在地,造成该协警左手多处被划伤,由于撞击力度大,甚至连车辆前挡风玻璃都破碎了。看见撞倒了人,事情闹大了,肖某害怕了,停下了车。
经调查,肖某无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是自己近期从灵川购买的,还没有入户上牌,没有行驶证和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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