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服务中心帮我们起诉,我们真不知道怎样维权。”近期,来自桂林市平乐县某茧丝厂的一位工人谈起他与工友们维权的经历十分感慨。
位于平乐县的一家茧丝厂因经营不当,不光拖欠工人工资,还欠下蚕农的原料款无法支付。面对这种局面,茧丝厂老板扔下厂子出走不归,工人、蚕农500多人到同安镇政府信访,要求解决问题。
平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同安镇政府的求助电话后,立即派出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同安镇双飞茧丝厂及大里村蚕农家里了解情况,并及时给予法律援助,迅速向法院及劳动仲裁部门起诉,申请仲裁、查封财产,避免了损失,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这问题能快速得到解决,依托的就是平乐县“四位一体四级联动”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这是桂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累累硕果的一个典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实上,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和改进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近年来,桂林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促进本地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一平台六中心”和“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半小时”“一小时”服务圈;运用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和职能,不断巩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社区、村、屯的网络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5月22日,一份操作性、指导性强的《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到各司法行政单位,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规范化的要求。按照该标准的要求,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县区作为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来抓,突出“专业、公益、便民”的原则,按照“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模式,搭建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性法律服务新平台,推动县级司法行政资源优化集聚,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据统计,今年1到10月,桂林市163个“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服务中心(站)和955个“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室接待群众6.871万人(次),调处矛盾纠纷3.6112万件,调解成功3.5281万件;办理公证2.4748万件,其中国内公证1.7012万件,涉外公证6469件,涉港澳台公证1267件,接待来访群众3.53万人(次);5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案件3098件,其中法医临床2908件、法医物证205件、法医病理52件、文书鉴定99件、建筑工程质量鉴定65件、司法会计28件。(张 苑 苏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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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