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平乐县人民法院
这些毒品要是卖出去,不知会有多少父亲也要与亲人分离。
法庭上,一名女子抱着个不满一岁的孩子坐在旁听席上,看着站在被告席的郑某,她泪流不止。
庭审结束,法官宣判,郑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宣判后,郑某向法警提了个请求:“我想抱抱孩子,孩子还那么小,等我出来,恐怕他都不记得我了。”
郑某今年49岁,今年4月30日,他从广东惠来赶到桂林平乐,在一家宾馆住下。郑某此行的目的,不是游山玩水,而是要做一笔“大生意”——— 在他的随身行李中,有他花近3万元买的550克毒品。
郑某在宾馆安顿好后,立即与平乐当地买家(另案处理)取得联系。很快,买家来到郑某所在宾馆,花5000多元买了部分毒品,并说当晚再来将剩下的买走。
于是,郑某就待在宾馆等对方,等待过程中,他自己也拿出毒品吸食了一些。正当他“飘飘欲仙”时,民警敲开了他的房门,并当场搜出3袋白色晶体、1把自制手枪以及子弹若干。由于正处在吸毒后的幻觉中,郑某面对民警的询问,还扬言自己曾在广东抢劫,如今带枪是为了防身,以防别人从他身上抢毒品。
民警将郑某带回刑警队调查,首先确认郑某所说自己有前科是吸食毒品后的胡言乱语,而查获的3袋白色晶体均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共重294.55克,手枪不能正常击发,但子弹符合64手枪子弹的正常标准。
记者谭熙通讯员覃甜
新闻推荐
事故现场 10月27日凌晨,平乐县境内发生一起离奇事故,一辆面包车起火,车上人员却不知去向。28日,记者从平乐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起火的面包车疑似“盗油车”,目前交警正在追查司乘人...
平乐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平乐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