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平乐县人民法院
他结婚时没经验,离婚时更没经验。
1996年,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平乐人王奇与同村女子李梅摆酒结婚。虽然不是自由恋爱,但是结婚之初,两人还是蛮恩爱,很快女儿也出生了。
然而,这场包办婚姻时间越长,两人的矛盾也渐渐出现了。从2004年开始,两人经常吵架,王奇就动了离婚的念头。于是,他在和李梅协商后,两人“离婚”了。只不过,他们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过了两年,王奇遇到了自己爱的女人,再次结了婚。就在此时,王奇和李梅的女儿到了该读小学的年龄,王奇帮女儿去上户口,可是民警查看了相关材料后告诉王奇,因为女儿是他和前妻所生,而且两人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现在要上户口,王奇需要先和前妻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正是因为王奇和李梅离婚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而他和现任老婆已再次结婚,已经算是重婚了。王奇只好来到法院求助:“法官,我想和我‘前妻\’离婚!麻烦你们帮我办一下嘛!”
“既然是前妻,怎么还要离婚?”法官对于王奇的求助也是一头雾水,直到听完王奇的诉说,法官才明白王奇的苦恼源于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最后法官建议王平先和现在的妻子进行离婚登记,再到法庭进行诉讼和前妻离婚,最后再和现在的妻子恢复结婚登记。这一算下来,王奇和两任妻子“离”了三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谭熙通讯员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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