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平乐县人民法院
别人好心帮助了自己,自己也应该信守承诺。
张兰是平乐人,去年和丈夫离婚,成了一名单亲妈妈,独自带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生活。
由于孩子还小,张兰四处托人打听,希望能找一份工作时间比较灵活的工作。
去年12月,她得知同村的王尔进了一批化肥,想找人代销,便主动联系王尔,和他谈代销的事。
王尔见张兰是同村人,她也挺不容易的,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你明天来我仓库取货吧!”考虑到张兰手头上没有那么多货款,王尔就让她卖了化肥再付钱。
于是,张兰运走了价值6000元的化肥,写了一张借条,承诺只要化肥销售出去,立刻还钱给王尔。
今年4月,见张兰之前运走的化肥卖得差不多了,王尔来到张兰的店铺,希望她能把欠的货款还了,这样他在春耕进货时手头能宽裕点。
“大哥,不是我不想还钱给你,我实在拿不出钱啊!”张兰说,这段时间孩子生病,花了不少钱。
之后,王尔又上门催了几次货款,张兰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王尔只好来到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法庭起诉。
5月5日,法官请来王尔、张兰,还有村干部,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张兰当场先支付2000元,答应余下的4000元6月1日前全部还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谭熙通讯员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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