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通讯员秦凤英)桂林一男子疑似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事后让弟弟出面顶包,被交警识破。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民警将肇事男子带回大队处理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肇事男子为酒后驾驶。5月28日晚,肇事司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5月28日上午7时许,一辆白色小车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路上一路口右转进入穿山路时,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汽车。事发后白色小车逃离现场。交警通过监控等手段锁定肇事车辆,并确认该车驾驶员为唐大某。
上午9时许,一名自称是白色小车驾驶员的男子来到七星大队事故中队。但是,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前言不搭后语。经过多次询问,该男子承认自己并不是驾驶员唐大某,而是他的弟弟唐小某,唐大某正在停车场等候消息。考虑到唐小某能积极配合事故民警调查,民警对他进行了口头教育。
随后,民警将唐大某带回调查。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属饮酒后驾驶。
交警向记者介绍,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唐大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唐大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28日晚,唐大某被办案民警送至桂林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待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的送检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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