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子琪通讯员张雨萌)近日,秀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一家药店内电梯已经报停多年,但仍在使用。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内有一台杂货电梯正在使用,当执法人员要求药店提供杂货电梯注册登记证和电梯定期检验标志时,药店均提供不出。随后,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登记系统中查询到该杂货电梯状态为已停用,且没办理启用手续。
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条例,向这家药店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并依法查封了此台杂货电梯。
同时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负责人和员工对于杂货电梯是否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这个问题都很疑惑,他们认为杂货电梯仅用于传送物品,不载人,且载重较小、运行速度慢,他们用了很多年,并未出现过问题,所以并不需要检验和保养。
执法人员说,杂货电梯也跟普通电梯一样,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通过年度检验。虽然传送电梯载重小、运行速度慢,但如果日常不注重维护保养,不定期检验,肯定会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操作仍有生命危险。
该药店负责人表示,会吸取此次教训,以后加强相关法律学习和人员培训。同时,秀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杂货电梯虽然不载人但也要按时年检,在使用过程中仍然要注意安全,不得把头伸进杂货电梯内,并安排专人负责操作。如逾期未整改,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将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该药店仍在整改中。
新闻推荐
傅有志在看《桂林晚报》。傅有志给桂林日报社写来的感谢信。(发行部供图)“我退休24年,订阅过多种报刊,唯这次订阅的《桂林晚...
桂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桂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