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桂林 今日临桂 今日阳朔 今日灵川 今日全州 今日平乐 今日兴安 今日灌阳 今日荔蒲 今日资源 今日永福 今日龙胜 今日恭城
地方网 > 广西 > 桂林市 > 今日桂林 > 正文

骑行10分钟收费10元?桂林市共享交通工具投诉增多 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共享车辆骑行“三注意”

来源:桂林日报 2020-08-18 10:4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周锦珊)“我骑行了不到10分钟,系统居然显示我骑到了南宁,还要收费10元。明显不合理。”近日,市民张先生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出面调解,问题才得以圆满解决。

原来,张先生当天在广西师大育才校区附近扫码租借了一辆共享电动车,骑行到空明西路。整个骑行过程不到10分钟。还车时,张先生发现他的手机上显示该辆电单车被骑到了南宁,需支付“停车点外还车费”10元。对此他十分纳闷,拨打该共享车的客服电话投诉,可投诉电话一直打不通。于是,他来到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受理后,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共享车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对方答应马上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解决。第二天,张先生接到了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解释由于“系统网络错误”给张先生造成了困扰,随后给张先生免去10元停车点外还车费,并表达歉意。

“这只是近期我们接到的多起关于共享车投诉中的一起。”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桂林市面上共享交通工具的增多,再加上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其引发的消费投诉也明显增多。为了避免类似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近日,桂林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骑行共享车辆时从三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消费者在使用共享车辆前,应对刹车、轮胎、车把等主要部件及电量进行必要的检查,在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安全的前提下再上路骑行,以保证自身安全。另外,消费者还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共享车辆,不恶意喷涂二维码、破坏锁具,不加装私锁,不藏匿、损毁单车,有序停放,正确锁车。

二、消费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占道、不逆行、不闯灯,做到安全第一,文明骑行。监护人要加强对儿童的监管,不应纵容或扫码后将共享单车交给未满12周岁的儿童单独骑行上路。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禁止骑行共享电单车。

三、消费者要掌握维权途径,依法维护权益。消费者在共享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拨打共享车辆平台的投诉电话,或者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新闻推荐

东江街道:注重创城小细节 踏实为民做实事

羊角山社区清理羊角山小区废弃物。(东江街道供图)七星区东江街道辖13个社区居委会,居民住户2万余人,有81个无物业小区。为了...

桂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桂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骑行10分钟收费10元?桂林市共享交通工具投诉增多 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共享车辆骑行“三注意”)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