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文胜通讯员周建文)男子李某预谋诈骗钱财,竟选择向自己的微信好友下手,以银行账户“走流水”为名,诈骗微信好友赵某(女)4万余元。近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秀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8年5月,男子李某(贵州省习水县人)在深圳火车站附近,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与远在千里外的桂林女子赵某加为好友。因两人都有创业的想法,通过深聊遂成为好朋友。随后,李某以资金周转为名,向赵某借款2万元。赵某认为李某与自己有同样的理想,是个有志青年,遂支持了李某。之后,赵某数次催李还钱,但一直未果。
今年3月初,李某在东莞打工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停业,李某不愿回老家,没有了经济来源。为维持在东莞的生活开支,李某通过“花呗”借用很多钱,为还欠款,他又打起赵某的主意。李某胡诌其银行账户需要制造流水账目,才能提款偿还赵某,哄骗赵某转1.1万元到其账户。赵某信以为真,很快分两次转了1.1万元钱至李某的账户。得手之后李某便再没联系赵某。
过些时日,李某编造出一个叫“李万豪”的人,称此人是自己的父亲,目前在深圳开工厂当老板,引诱赵某通过“钉钉”软件,加“李万豪”为好友。随后,李某冒充“李万豪”与赵某聊天,仍以制造银行流水账目为名,需要转3.5万元至“李万豪”的银行账户,然后“李万豪”替李某将欠赵某的账全部还清。同时,“李万豪”还发送了一些伪造的公司图片给赵某。这回,赵某又信了,向亲朋好友借款3万余元,凑足3.5万元转给“李万豪”。之后,李某及“李万豪”均将赵某的微信拉黑,电话也不接。
此时,赵某方才意识到被骗,遂向桂林警方报案。至今年5月,公安机关在东莞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押解回桂林。
日前,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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