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虹吴茂辉记者刘倩)日前,记者从秀峰区获悉,秀峰区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荣获信访工作全国“三无”县(区)和自治区“人民满意窗口”称号,是桂林市唯一连续获评的县(市、区)。
据介绍,近年来,秀峰区以创建信访工作全国“三无”县区为抓手,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为载体,围绕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在人、财、物上大力倾斜并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加强接访服务窗口“三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基础业务规范化、人才队伍程序化)建设,基层信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9年,秀峰区持续坚持全区38名处级干部在信访接待场所轮流坐班、开门接访,夯实源头治理主体责任。通过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基层信访创新机制,推出“你说我听抓落实”群众工作平台,由1名区委常委将信访服务工作前移延伸至基层,带队开展至田间地头,变“群众被迫上访”为“政府主动下访”,把群众“我要说”变为政府“我要听”。此经验做法在2019年得到了自治区信访局肯定并在全区推广。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包了解情况、包查处、包化解、包息访),对群众有异议或没有查清查透的问题重新核实,做到案结事了、罢访息诉;对于实名举报案件,实行100%回访。此外,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由区委常委组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并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成员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会议统筹协调全区力量进行化解。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保障工作获自治区信访联席办通报表彰。据统计,2019年,秀峰区共化解各类信访事项156批(件)次,化解率97.3%。
“我们还建立健全了‘阳光信访’督查机制。”秀峰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区委督查部门牵头,区信访联席办统筹协调,“阳光信访”督查员共同参与,严格督促各级各单位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对信访事项办理实行周跟踪、月通报、季调度,确保每个信访案件及时解决。
在做好信访案件化解同时,秀峰区还进一步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制度,拓宽矛盾化解渠道。秀峰区近年的信访保障工作经验2019年分别在《广西法制日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工作简报》进行了刊发和推广。目前了解,秀峰区在全力争创信访工作全国“三无”县(区)和自治区“人民满意窗口”三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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