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鑫通讯员王洁)被偷了东西,本应立即打电话报警。可一时糊涂的邓某却选择去偷别人的电动车。一念之差,他从受害者变成了嫌疑人,被民警抓获。
据介绍,案件发生在2019年10月18日,市民卢女士来到秀峰分局第二责任区刑警大队报警称,她早前停在秀峰区正阳街的一辆白色电动车被盗了,这辆车子还比较新,价值3000多元。为了尽快找回失主被盗的电动车,民警一边开展走访摸排,一边查看天网监控。
最终,民警锁定了一名年轻男子,而这个男子本身有正规工作,是一家传媒公司负责人员培训的职工,收入也不错。那么,他为什么要偷盗电动车呢?
据邓某供述,案发当天中午他在文化宫附近约朋友聚餐,吃完饭出来后他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这时,邓某开始心理不平衡,恰巧卢女士的车子停在一旁,周围没人看管,而且车子还没有加锁。于是,邓某头脑一热就推着受害者的电动车离开。随后,他在一家修车店铺自称钥匙丢了,让店家换上新的电源锁。
把车偷走后,邓某一直心有不安,上班时也魂不守舍。果然,就在今年1月份,民警找上邓某并把他抓获。今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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