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进
“表叔哟,又来找你帮忙了……”2006年7月10日上午9时,大嗓门的表侄女小英刚进我的办公室就大声嚷道。我忙起身说:“你不知道这里是机关吗?大喊大叫干什么?”她却不理会我,朝门外一挥手又进来两个40多岁的女子,我问道:你们有什么事?小英却毫不客气地让她俩坐下,接着连珠炮似的叙述开了。
原来这两位女子是小英的闺蜜,前几天小英与她们聚会时得知她俩都意外怀孕了。说到这时那两位女子显得有些不安。好不容易才说出了隐情。
其中的吴女士说,她俩年初结识了在本市某大厦经营“某某粉”的女子蒋某英,经她推荐购买了其代理销售产品,并多次参加了她在那里主持的保健品推介会。4月中旬,一名自称为天津某医疗保健用品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商谢某珍在这里开始向她俩推荐使用该公司生产的“维妮好”消毒液,说它既可消毒又具有100%的避孕效果。于是她俩都购买了每瓶(20毫升)35元的“维妮好”20瓶。
两个多月后,她俩都怀孕了。
看来情况已明白了,我问她俩来找我有什么需要帮助?可她俩又迷茫了。心直口快的小英说:“她俩都是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户,当然不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呀。她俩遭到欺骗导致怀孕,就要向谢某珍索赔,但她俩多次去某大厦却找不到谢某珍。而蒋某英称,谢某珍在这里推销的消毒水是个人行为,与她无关。小英希望我协调工商局出面解决。我仔细查看她俩带来的消毒水,其生产批准文号为“消字号”,即是消毒水,不是药品。
辖区秀峰工商分局榕城工商所听取我的反映后,让副所长陆中明赶来我处,详细了解情况向分局汇报,决定立案调查。当日下午3时,我与陆副所长等4人来到某大厦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问及谢某珍的去向,蒋某英说她出差去了。执法人员对这里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维妮好”,仅看到几个大的外包装盒。有知情人透露:谢某珍其实并没有外出,已将“维妮好”转移至其在银锭路的出租屋内。执法人员随即赶往该处,但出租屋门紧闭,其手机关机。执法人员当日已将蒋某英非法专卖店查封,并要求蒋某英配合找到谢某珍,到工商所接受调查。
7月12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天津某公司联系,一位自称姓刘的负责人说,他们已接到了吴女士等人的反映,决定赔付她们一定费用。
7月14日,谢某珍迫于公安局配合工商局对其的查找,主动到榕城工商所交待了无证销售“维妮好”的情况,并交出“维妮好”232瓶。同时保证配合公司,为吴女士二人赔偿相应损失。
7月15日,新华社桂林支社赵记者到秀峰工商分局采访时,得知了“维妮好”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情况,立即与我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后,于7月16日在新华网刊出了《消毒水吹成液体安全套导致不知底细者怀孕》一文。没想到此事竟惊动了当时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7月19日上午,我突然接到国家计生委办公厅自称赵副主任的电话,询问此事。我当时不敢相信此人,立即与赵记者求证,他告诉我:昨天赵副主任通过新华社广西分社与他联系了解情况,他说具体情况让其与我联系了解。就这样赵副主任通过我了解及向榕城工商所索取上传该事件调查材料后,国家计生委认为某公司产品虚假宣传,导致意外怀孕,有破坏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之嫌,致电天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迅速调查处理。
后通过了解,对此事件天津市政府十分重视,责成市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处理。最后该公司因情节严重被责令停止生产“维妮好”产品,罚款20万元,并追回所有虚假说明的“维妮好”产品。
新闻推荐
马月生展示自己的作品。?马月生创作的两幅“桂林福”。?马月生作品。今年73岁的马月生,自退休后就热爱练习书法,但是和普...
桂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桂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