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周欣怡)针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中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结合全市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动员部署,以“三突出”推进专项整治的时效性、成效性和普惠性。目前,全市已排查经济适用住房5012套、棚户区改造住房65349套、全市政府投资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2204套、租赁补贴家庭2682户,排查出1200个问题,取消了1146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
突出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落实时效性。《“清风护民”行动方案》下发后,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及时督促市住建局党组通过动员会、专题会议等形式部署行动方案,成立三大专项工作组,对全市各县区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桂林市保障性住房领域开展“清风护民”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要求全市各县区开展组织自查自纠,统一清单报表,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个人;设立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点,接受咨询和主动登记,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反映问题;明确3个月的整改时限,深入排查保障性住房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分配管理等情况,净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领域环境并建立问题线索档案,确保工作落实的时效性。
突出排查重点,确保工作开展的成效性。2019年11月6日至8日,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会同市住建局组成两个专项督察组,对全市11县6城区2012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程序、申请审核、分配和后期管理中存在的漠视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察整治。目前,专项督察组排查整治审计未完成整改问题2个、中央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项目15项、基础配套资金使用率低项目17项、专项债券使用进展缓慢项目4项、旧住宅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闲置3年以上问题10个,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突出制度优势,确保工作成果普惠性。根据市民群众反映的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过高、申购条件限制较多、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窄等问题,市住建局研究修改了《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如果该办法实施,能够解决836户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回笼建设资金约2.1亿元;修改了《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要求,全市共有32204户住房保障家庭,通过自查发现有1146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已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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