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倩通讯员蒋菲迪)日前,秀峰区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中隐北路老垃圾中转站南侧时,发现有人在空地上焚烧废弃物,产生大量浓烟并伴有刺鼻气味。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制止并处理。
据了解,因天气冷,当事人蒋某某为了取暖,就将家中废旧板材堆到空地进行集中焚烧。执法队员立即对焚烧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对当事人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迅速将火浇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会对大气和环境造成污染。
秀峰城管大队依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蒋某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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