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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桂林人经先生在南宁市一家名为老××的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老××公司)看中了一辆黑色东风本田CR-V城市越野车,最终以11万元的价格买下,并于当天将该车提回桂林,打算在当地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天一大早,经先生开着车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车存在车架号、发动机号锉改的痕迹,怀疑是被盗抢车辆。后经桂林警方查证认定,该车的原车主是李某章,车辆于2015年在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孔府家园小区内被盗。随后,该车被警方查扣,并移交至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区分局。
为此,经先生多次来南宁市,和老××公司、委托老××公司寄售该车的罗老板三方协商赔偿事宜,于同年9月3日三方达成一致,老××公司将全部购车款11万元退还给经先生,且补偿其往返南宁、桂林的差旅费5000元。
据南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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