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万晖苏婉妍)男子洪某在酒店内自设“伪基站”,向手机用户狂发11616条垃圾短信从中牟利,同时造成同等数量手机用户人次通讯中断导致脱网。今年9月下旬,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洪某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了解到,该案是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该院办理的首起“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案。近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以洪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洪某表示服从判决。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2018年开始,洪某受某“神秘上家”(在逃)雇佣,利用“伪基站”为对方向手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事成后每次可获利1000元。5月初,洪某利用假身份证到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一酒店登记入住,并在房内架设“伪基站设备”(即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能够阻断手机接入公共基地信号的非法设备),在人流、车流热点的主干道十字路口以大功率发射无线电波,直接导致该无线电发射设备覆盖区域内的手机用户暂时脱网。不仅如此,琴潭路汽车站片区网络被干扰,手机用户收到垃圾短信,短信还夹带有木马网址。
5月中旬,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监测到这一异常情况,并反馈给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将洪某抓捕归案。据洪某供述,他已为“神秘上家”工作9次,获利9000元。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桂林市无线电监测站检测,洪某架设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属于自制的、违规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可以认定为“伪基站设备”。据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统计,洪某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违法信息累计达11616条,并造成同等数量手机用户人次通讯中断导致手机脱网。期间,每部收到伪基站短信的手机脱网时常在20秒到30秒左右,直接造成手机通信中断时常80.66个小时。洪某所使用的设备属于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严重影响了覆盖区域手机用户的正常通信与生活,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对公众无线网络质量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审理认为,洪某擅自设置、使用通信基站,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违法信息五千条以上,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遂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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