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聂梦娴记者申艳)11月6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查处在市区货车限行区域内违反规定的货车、建筑垃圾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违法行为。6日当天,全市共查处高污染排放车辆“闯禁”交通违法行为81起。
11月6日,桂林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黄色预警响应期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重型货车、运输渣土、砂石等工程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拖拉机市区范围内禁止通行路段:龙隐路、尧山路、中山南路(南门桥至上海路立交桥)、凯风路、长虹路、东二环路、七星路、五里店路、铁山路、中山北路、北辰路等。
另外,重型货车、运输渣土、砂石等工程运输车已办理的通行证,在交通管制期间暂停使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医疗卫生用品、燃油、燃气等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仍按原通行规定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警响应期间,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在货车限行区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车、工程车、建筑垃圾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排放车辆实施现场查处。在限行区域远端设置卡点,对过境货车实施绕行、限行等措施,减少城区移动污染源,对不听劝阻的,予以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在长虹路、凯风路、东二环路、桂磨路、八里街至北极广场等高污染排放车辆(冒黑烟、逾期未检、黄标车、报废车等)通行较集中的路段开展整治,并对拟进入城区的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限行措施。11月6日,全市共查处高污染排放车辆“闯禁”交通违法行为81起。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孙敏)11月2日至7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宇一艺术研究院院长刘宇一率队的采风团到桂林市采风。近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
桂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桂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