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关注
□新疆程汉鹏
一天之内,一只未拴绳的大狗连伤数人:上午扑向两名早锻炼的男子,导致一人被抓伤;下午在同一地点,咬伤了三名在此玩耍的小学生……此事10月19日发生在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一个开放的绿化公园里。10月22日,记者了解到,警方已将伤人的大狗控制,狗主人已带伤者前往就医。(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0版)
路人遭恶犬攻击咬伤的新闻频频见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实,不文明养犬除了伤人,还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犬吠扰民、遛狗排泄物污染环境。
其实,在国外,“不得伤人”和“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是宠物饲养的最基本规则,宠物犬如果失控伤人,养犬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伤者的赔偿,以及负担警方和市政部门出警的费用等,情况严重者还需负刑责。正因如此,许多国外社区、公寓对允许饲养的犬种有限制,饲养大型犬的独立屋住户往往会在寓所外标明“家有猛犬,请勿靠近”。比如,美国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犬只主人必须要为狗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一旦发现违规,执法部门有权将狗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美国法律还要求狗主人购买10万美元的保险,以备有人被狗咬伤时支付赔偿费。
相比而言,国内各地制定的养犬规定都过于“温柔”。要想遏制恶犬伤人,关键并不在于管犬,而在于管人;而如何遏制住人的行为,则必须要依靠法律的升级。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措施上严管违规养狗行为,在执法上从严,如此才能遏制和减少恶狗烈犬伤人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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