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逢超)9月20日,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桂林市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截至9月19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3天,优良率为88.4%。PM10和PM2.5均值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和3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优良天数增加了两天,PM10基本持平,PM2.5下降2.5%;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234.2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了93吨。
据了解,今年桂林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是: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7.7%,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要达到320天;PM2.5年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从目前的监测数据来看,实现今年的目标是很有希望的,但也绝不能掉以轻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桂林市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被动末端治理的“浅水区”向主动调整结构治本的“深水区”转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从少部门“单打独斗”逐步向党政主责、多部门齐抓共管转变。
今年以来,在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第一阶段(2015-2017年)任务基础上,桂林市已全面开启了第二阶段(2018-2020年)工作。通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以工业、柴油货车、扬尘、秸秆焚烧、燃煤锅炉等为治理重点,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据了解,实施“蓝天保卫战”,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根本保证。2015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2015-2017年桂林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计划》,标志着桂林市“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桂林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大气目标责任状,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群、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定期公示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结果等多种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三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5-2017年,连续三年实现“一升两降”,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4年的250天增加到2017年的308天,优良率从68.5%上升到84.4%,PM10、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降幅分别达30.2%、33.3%。2017年桂林市是广西唯一一个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的城市,PM2.5、PM10同比下降幅度分别位于全区第1位、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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