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海淘记者陈晓东)拖欠他人运输费拒不支付,经法院调解后仍不执行,22日下午,因不履行支付义务的郑某被拘传到荔浦法院。经过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5个小时后,郑某终于同意支付执行款,并当场用微信予以支付。昨日,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专程来到荔浦法院致谢法官。
2017年10月底,申请执行人黄某帮被执行人郑某从荔浦运输快递至桂林。经结算,郑某尚欠黄某7000元运输费。后经多次讨要,谁知郑某总是推三推四,对黄某要求还款的请求置之不理。今年3月15日,黄某将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运输款。4月3日,荔浦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由郑某最终给付5000余元运输款给黄某。黄某心想总算可以拿到辛辛苦苦的运输费,谁知调解结案后,郑某又耍起了赖,迟迟不肯履行义务。
5月16日,黄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22日下午3点,郑某被拘传到法院。考虑到该案标的小,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决定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在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思想工作后,当晚8时,郑某才同意连夜支付5225元执行款,并当场用微信予以支付。
“真没想到,从执行立案到拿到执行款才一个礼拜,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感谢法院!”23日,申请执行人黄某收到被执行人转来的运输费款项专程到法院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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