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魏友杨)“李某,你好,这里是秀峰区人民法院的送达专用手机号,现在我们将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材料。”昨天,一份份被扫描成图片的法律文书通过微信“快递”到了当事人李某的手机。据悉,这是秀峰法院率先施行微信、短信送达诉讼文书后首个以微信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例。
据介绍,今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型送达方式的使用规范,切实解决因当事人路途遥远或提供地址不详、一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多方原因导致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的突出问题,进而提高审执效率。
秀峰法院首个通过微信送达的案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李某是广东人,曾在桂林开公司,与原告庞某之间发生了民间借贷,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李某回到了广州,庞某为追讨欠款,将李某诉至法院。秀峰法院立案后,通过电话联系李某,但因李某人在广东,一时半会也抽不开身来桂林,而邮寄送达耗时较长且李某居住地址不详等因素,根据《意见》新规定,秀峰法院决定采取微信送达方式。
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干警号通过微信向李某发送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件的照片,李某在收到文件后确认送达,干警记录下相关数据存卷备查。“这是我院首个以微信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例,微信送达既提高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效率,又能让当事人少跑腿。”秀峰法院负责人说,微信送达方式高效、便利,方便了当事人,也节约了送达时间。
记者了解到,8月8日,秀峰法院还首次通过手机短信成功向当事人送达相关应诉材料,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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