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部门了解到,《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本地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俗称食品“三小”)的行业管理将逐渐规范有序并严格起来。
“三小”行业监管难
平常,大家在桂林市区的马路上,会看到聚集着各种各样的流动食品摊贩,因其价格低、购买便捷等特点,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当下,拥有较大的市场,但也常常隐藏着卫生隐患,而《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的出现就显得很有必要性。
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介绍,现在街头流动食品摊贩普遍都无证,经营缺乏监督管理,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此外,流动食品摊贩随意丢弃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同时也给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这些摊贩往往在学校放学时大量出现,这使得放学时校门口本来就十分拥堵的交通更加堵塞。”该负责人说,流动小摊环境卫生意识较差,小摊周围经常垃圾满地。
此外,该负责人还说,流动食品小摊的食品加工设施简陋,常常设摊点于马路边、学校门口,大部分没有防尘、防蟑、防蝇设施,给食源性疾病传播创造了条件,生熟容器不分,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
“此外,食品原料来源不明,一些摊贩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料质量无保证,还往往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容易导致食物中毒隐患。流动摊贩无法设立专用的用具清洗间或消毒池,也没有充足的自来水洗涤餐具,食品用具的消毒得不到保证。”
记者从市食药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桂林市共有食品小作坊2700多家,食品摊贩数量则难以统计。因数量多、规模小,再加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卫生条件较差等,“三小行业”一直是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发区,也是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患的高危因素,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今后备案免费办
在“三小”条例正式实施后,食品摊贩怎么管理呢?
条例规定,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需领取备案卡。经营者须持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跨乡镇、街道流动经营的,分别向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
另一方面,食药监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摊贩未备案的,要主动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号码、住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告知其办理备案手续规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醒目位置张挂食品摊贩备案卡,并遵守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
此外,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条例规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申请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据了解,自治区还出台了《食品生产监管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市食药监部门将按以上要求进行管理,对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未取得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
安全档案要建立
记者从市食药监部门了解到,按照“三小”条例规定,桂林市还将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逐步完善“三小”信用档案,建立“三小”信用动态管理体系,记录其登记或者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
按照规定,将对违法行为处以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被吊销登记证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终生禁入。
此外,未来为方便群众生活,让不想长期“打游击战”的流动摊贩更规范地经营,今后将允许划区域定时摆摊。“三小”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并在听取周边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意见后,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路段),确定经营时段。
“条例实施后,简化了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准入条件,充分保障其经营自由,又细化了日常监管。”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说,对有违食品安全要求行为的处罚性规定,对规范“三小”行业经营者的行为会起到强制作用。
记者刘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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