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 通讯员唐一平)桂林一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多次盗窃本单位及工作辖区内停放的电动车。近日,该男子被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白龙派出所民警抓获。
4月25日上午,桂林市一城区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到白龙派出所报案称,停放在单位停车棚的一辆电动车被盗,该车属于单位用车,购买于2015年10月。工作人员之后调取单位的视频监控发现,4月20日晚7时30分许,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年轻男子,推着电动车离开了街道办事处大门。经单位其他同事辨认,这名年轻男子是该单位招录的一名城管协管员。之后,单位领导多次拨打该男子电话,让他回单位交代情况。可该男子不但没有回来,反而关机了。随后,该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调查发现,嫌疑男子姓裴,今年30岁,由于嗜赌成性,在外面欠下了高利贷。传讯到案后,裴某交代了在综合执法队上班期间,自己共盗窃过5辆电动车。有时还穿着城管制服,以为单位办事为名,将被盗电动车卖给辖区内的保安和商贩。4月26日,裴某被刑事拘留。
据裴某交代,今年1月底,他利用单位的管理漏洞,下班后将停放在街道办事处院子的一辆执法用电动车骑了出去。之后,他将车卖给了一名在附近公园当保安的朋友,获利400元。
2月初,裴某又盗窃了一辆蓝色电动车。他以帮单位处理违停没有人认领的车辆为名,将电动车以350元的价格卖给了辖区某菜市的一名小贩。过了一段时间,裴某找该小贩借用那辆电动车,称骑出去用两天,之后又将车转手卖给了之前那名公园保安,获得400元。
2月中旬,裴某在辖区工作时,穿着城管制服,将一辆没有锁大锁和车头锁的电动车推走,以36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修电动车的师傅。
10多天后,裴某听说一家手机店门口一辆电动车停放了很久,没人开走。于是,他以处理违停车辆为名,先用货车将该电动车运到单位院子,下班后又将该电动车卖给了一名卖香蕉的小贩。
白龙派出所民警查询发现,除单位用车外,裴某所盗窃的其他4辆电动车都没有报案记录。5月2日,派出所民警通过信息搜集,尝试与部分失主联系,但一些人一听到是公安机关来电就以为是诈骗电话,立马挂断。
警方提醒,丢失电动车应立即报案,为民警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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