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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为什么总是陌生人

来源:桂林晚报 2013-07-31 21:04   https://www.yybnet.net/

上接08版

●经营无执照 入住无手续

居民楼短租房是否违法?记者向市工商局咨询获悉,无论房屋的短租或者长租,都构成了经营行为,应该到公安部门备案,办理工商、税务手续。“在中高档小区内出现短租房,此前不多见,由于是居民自己的房屋,业主与租客都比较隐匿,也造成了监管上的难度”。

市房产管理所房屋租赁管理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日租房”为短期租房行为,不可能对其备案。按照规定,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这位负责人认为,从“日租房”提供的服务内容上看,以日计租金,实际上与宾馆提供的服务内容完全相同,说白了,就是以“短租”名义行宾馆经营之实。而旅馆、酒店行业属于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的特种行业,可以说,当前的日租房几乎无一经过审批。

三里店派出所的陈警官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他表示,“日租房”本质上属于营利性的“旅馆”。但是,现在主要通过网络方式对外租赁,一般没有招牌,所以公安部门管理起来比较困难。

据了解,按规定,酒店、旅馆等场所要配备一台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电脑,以便公安机关对入住旅客进行管理。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日租房”都设在居民楼内,没有营业执照,入住手续也极为简单,有的甚至不需要任何手续。“日租房”也不与公安机关联网,登记制度也落实不到位,只要交钱,经营者就会提供房屋。

陈警官介绍,“日租房”租住群体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且在入住时一般不需要登记证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另外,很多“日租房”将一套房自行隔成多间,租客之间多有不便,而且没有相应的消防许可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邻居如果发现隔壁出现日租房,可向辖区派出所递交投诉材料,公安机关会对房主进行处理。”陈警官说。

●期待“日租房”规范经营

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和经营者激增,一方面是小区居民的反对和有关部门的不认可,那么,“日租房”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律师甘先生认为,“日租房”的尴尬境遇,根本原因是法律并没有明确对其归属进行界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甘律师说,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开办“日租房”,至少要具备租赁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证明、食品卫生证明等。此外,还应该有相关部门准予开办“日租房”的相应资质。这就像多个部门管一桶小小的地沟油一样,看似监管部门众多,但实际上收效甚微。

“‘日租房\’现在的这种状态,不仅仅是无证经营的问题,事实上无论对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来说,都存在着潜在风险。”律师曾永红说。

“对承租人来说,入住以家庭旅馆或酒店公寓名义的日租房,人身、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曾永红分析,日租房像旅馆一样运营,但又与宾馆不同,在安全卫生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尤其是床单、被罩等床上用品,很少做到定时清洗和消毒。而且,租住日租房很少需要出示证件,导致日租房内居住的人员成分复杂。“最关键的一点是,日租房没有规范的租房协议或合同,即使有的提供一纸文本,法律效力也很难被认可,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承租人很难进行维权。”

那么,对于出租方来说,日租房又有何风险?曾永红告诉记者,一是将房屋作为酒店、旅馆经营,属于违法经营,会面临相关处罚;二是如果发生承租人的财产丢失等,出租人还会面临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日租房现象其实在国外比较普遍,管理也很规范,有的旅馆甚至是按钟点来计费的,这主要是为了方便许多需要短时间休息和停留的客人。希望国内的日租房能从“地下”走上前台,实现规范经营,阳光经营。

要发展 先规范

陆汝安

桂林是个旅游城市,每到旅游旺季,入住酒店大都要事先预订,而且价格也比淡季高出一截。

从这个角度讲,小区日租房这种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对于桂林旅游业不失为一种有益的补充,既缓解了游客无店可住的紧张状况,也因其价格实惠,给游客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但问题是,当下桂林的小区日租房,没有办理任何合法证照,完全游离于正规监管之外,在卫生、消防、治安等诸多方面,也没有任何保障。不出问题当然皆大欢喜,可一旦出了问题,日租房业主和经营者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所以,虽然我们不主张对小区日租房一棒子打死,但是要使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必须设置适当的门槛———

其一,从本质上说,小区日租房是民用住宅转为商业经营用房,这种身份的转变,势必对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在转变之前,是否应该征求小区其他业主和物业的意见?如果其他业主和物业不同意,能不能擅自将住宅改为日租房?

其二,即使小区其他业主同意,小区日租房也应该像酒店一样,纳入正常的监管,该办证的办证,该纳税的纳税。这既是对租客的负责,也是公平竞争应有之义。

最后,即使小区日租房办起来了,也不能一劳永逸,应该时时刻刻加强管理。对于那些管理不善、干扰小区正常秩序、屡查不改的日租房,应该取消其经营资格。

总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区日租房唯有规范起来,才能成为桂林旅游的有益补充,也才更有利于其正常发展。反之,如果任由其无序野蛮生长,对于小区其他业主必然带来干扰,对于社会管理,也是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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