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路旁边的露天停车场。 记者李凯摄
■核心提示
昨天,市物价部门发布市区停车场收费新标准。物价和交警部门表示,出台新规是为了规范桂林市的停车收费秩序,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中心区域的停车难问题。记者走访发现,按照新规,市中心区域大部分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可能提升,市民停车成本或大幅上扬。
市物价部门发布的停车场收费新标
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经营者应该取得停车场经营资格,未取得资格的停车场不得向社会收取任何费用。
车辆类别主要分为三类,即小型车辆(20座以下客车和2T及以下货车)、大型车辆(20座及以上客车和2T以上货车)和摩托车。
以小型车辆为例,其停车场类别共五类。
第一类为按次计费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夜间(20:00起-次日8:00前)停放双倍收费,跨时段停放的按夜间停放收费;
第二类是实行智能管理的地面室内外停车场和市中心范围的智能地下停车场。计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标准按1小时内5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5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30元;
第三类是实行智能化管理的地下停车场和市中心范围实行人工计时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5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3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25元;
第四类是实行人工计时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5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2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元;
第五类则是违章、事故车辆停车场,按天计费,每天每辆25元。
从收费标准表中可以看出,相同模式的停车场,停得越久,市中心停车场的收费要高于外围停车场。
另外,对于大型车辆,若按次计费,收费为每辆每次10元;第二、三、四类计时收费,1小时内收费均为8元/辆,超过1小时,每小时分别收取6元、4元和3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分别为40元、35元、30元。第五类按天收取每辆35元。摩托车主要按照1元每次收取。
所有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都实行政府定价。
新标准即日起执行,200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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