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闻 临桂新闻 阳朔新闻 灵川新闻 全州新闻 平乐新闻 兴安新闻 灌阳新闻 荔蒲新闻 资源新闻 永福新闻 龙胜新闻 恭城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桂林市 > 龙胜新闻 > 正文

强奸并抢劫卖淫女两男子锒铛入狱

来源:桂林日报 2014-01-06 13:1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通讯员廖毅记者汤世亮)永福两青年到龙胜找“乐子”,其中一人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一人在一旁拍照录像,事后又将卖淫女身上的一部苹果手机抢走,并威胁其不要报警。2013年12月30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樊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90后”刘某与“80后”樊某是永福县永福镇人,两人是同村好友。2013年7月10日,刘某和樊某相约一同从永福到龙胜县城游玩。当晚11时许,樊某为找“乐子”,独自到龙胜镇一发廊以400元包夜的方式将卖淫女唐某带至宾馆开房嫖娼。

当晚,刘某亦来到樊某在宾馆开房的房间,并提出与唐某发生性关系,唐某不同意,刘某遂对唐某实施暴力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樊某在一旁用手机拍摄刘某与唐某发生性关系的照片,并不允许唐某离开。约半小时后,两人又殴打唐某,并以拍摄的淫秽照片威胁唐某,唐某由于害怕不敢反抗,刘某趁机又强行与唐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次日早上,刘某和樊某强行将唐某的一部苹果牌手机及充电器抢走,并威胁唐某如果报案,他们就将她的裸照发到网上。当天两人将唐某的手机拿到桂林市销赃,获赃款人民币2900元,赃款两人平分。经鉴定,唐某被抢走的手机价值人民币4920元。

令刘某、樊某没有想到的是,唐某当天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

2013年8月8日,刘某和樊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3年12月10日,两嫌疑人家属代嫌疑人向法院交来退赔款人民币各2500元。

龙胜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樊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考虑两人均自首而且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推荐

甘甲,一个偏远山村变迁的启示

甘甲村种植的高山西红柿品质好,受到客商欢迎。?利用山地种植萝卜,给甘甲村民找到了一条新的致富路子。?甘...

龙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龙胜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强奸并抢劫卖淫女两男子锒铛入狱)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