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覃福生记者陈晓东)荔浦市龙怀乡女子赖某对父亲不告诉自己就将家里的地租给他人种植果树心生不满,将他人种植的百余棵果树予以毁坏。经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判决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085元。
赖某,现年45岁。法院审理查明,赖某因对父亲不告诉自已就将家里的地租给莫某、赖某某种植有意见,加上其与莫某、赖某某家人关系不好,心里更加气愤,产生了毁坏两人种植的果树之念。
2019年10月11日、12日,赖某来到其父亲租给他人种植果树的地里,将100多株砂糖桔树用手折断。
当年10月17日,赖某被荔浦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1月1日被刑事拘留,11月13日经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4月16日,赖某被荔浦市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为泄愤而毁坏他人果树,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赖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因此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推荐
人大代表贴心议案取得实效 荔浦解决杜莫镇1.5万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本报讯(记者孙敏通讯员梁祖岳邓琴芬)经过多方努力和将近一年的紧张施工,近日,从荔浦城区供水管网引水到杜莫镇的项目进入...
荔蒲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荔蒲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