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吴平)因为不想做暑假作业被爸爸妈妈批评,9岁的小孩粟某骑上一辆共享电动车,从临桂离家出走。在他骑到秀峰区西凤路口时,摔倒了。细心的交警发现了他的异常,阻止了他的不安全骑行和离家出走行为。
7月31日上午8时45分许,早高峰时段,正在西凤路口执勤的秀峰交警大队解西中队辅警陈瑜发现一名八九岁的小男孩骑着共享电动车在路口摔倒了。陈瑜立即上前将其扶起。询问中得知,小男孩是独自骑着共享电动车从临桂过来,准备前往灵川爷爷家里。看到这一情况,陈瑜赶紧带着小男孩到路边的交通岗亭,交由民警进一步处理。
“孩子还没到可以独自骑车的年纪,这样很危险。”民警邓汉斌仔细地询问孩子独自骑行这么远的原因。男孩说他准备去灵川找爷爷,从家里出来后看见了共享电动车,骑上去试了一下,发现能开动,于是就直接骑过来了。
说着说着小男孩就哭了起来。民警给小男孩买了早餐,安抚他的情绪。小男孩情绪稳定后,告诉了民警自己母亲的电话号码。民警赶紧联系了小男孩的母亲。男孩的父母很快就赶了过来。原来,这位粟姓小男孩,因为不想做暑假作业,被父母批评了。当天早上6点多,小粟起床就离家出走了。父母一起床就发现孩子已经不在家了,正在到处寻找,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
民警对小男孩和他的父母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后,便让他们离开了。
交警表示,随着共享电动车的普及,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的现象偶尔也能看到,“尤其现在是暑假期间,家长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护着孩子,稍不留神就容易发生意外”。由于少年儿童年龄小,力量也不够,应变能力弱,加之电动车速度相对较快,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民警还提醒: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行为非常危险,有很多不可控的安全隐患。家长应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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