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鑫通讯员江浩源)新春佳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市内禁燃禁放的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而最近,临桂公安分局就接连处理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两名违规燃放者被依法处罚。
据介绍,两起案件都发生在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巡警大队在汇荣桂林桂林北大门附近巡逻时,听到不远处传来爆竹声。
在附近一家店铺门前,民警发现满地的爆竹纸屑,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
经调查了解到,是某房产中介公司店铺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店铺负责人带至庙岭派出所接受调查。店铺负责人向民警如实供述了他因门店开业,为营造喜庆气氛在门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最终,庙岭派出所根据《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该店铺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清理燃放残留物。
当天下午4时许,临桂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临桂时代香耕苑小区附近有人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是该餐馆一食客因办乔迁酒而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餐馆负责人及食客带至庙岭派出所接受调查。
食客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庙岭派出所根据《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该食客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餐馆负责人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深表歉意,在接受教育后,保证以后不再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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