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向乘客收取每人2元的费用。 1月21日,被交通部门责令停开的通勤车仍继续运营。
南国早报记者邓振福唐晓燕文/图
近日,有桂林市民反映称,桂林老汽车总站至汽车南站、北站和西站的接驳通勤车,未经桂林市交通局审批,一直非法营运。据了解,根据相关法规,2018年12月13日桂林市交通局就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林骏达)停止运营并处罚款2万元。1月21日,桂林骏达相关负责人称,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已向自治区交通厅申请行政复议。
通勤车对外收钱载客
桂林老汽车总站位于桂林市中心。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2018年7月31日,桂林汽车南站正式启用。当天,桂林骏达开通了老汽车总站至汽车南站、北站和西站的接驳通勤车。今年1月21日,桂林市民秦先生反映称上述三条通勤车线路,没有经过桂林市交通局审批,属非法营运。
21日中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桂林老汽车总站,看到老总站至新南站的新能源公交车的票价为每人2元,可微信、支付宝支付,也可投币。记者付款2元上了车,该车驶出老总站后,沿环城路直达桂林汽车南站,中途不上下客。到达新南站停车场后,记者看到站内有多辆标有“汽车客运南站-汽车客运总站”“新南站-老总站-北站”的车辆,车身喷有“桂雁公交”的字样,有司机在叫喊拉客。
乘客余先生告诉记者,这些通勤车中途不停车,快速方便,他并不在意有没有审批。乘客李女士则担心乘车没有保障,认为还是应该完善合法审批手续。
对此,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桂林汽车总站搬迁到汽车南站,公司先后安排K99路等5条公交线路通往汽车南站,这些公交线路沿途经过了高铁桂林站、桂林北站,老汽车总站、桂林汽车北站、琴潭汽车站和临桂新区。桂林骏达开通的通勤车未经审批,属非法营运,已多次书面向桂林市政府、桂林市交通局和桂林市交通执法支队投诉。目前,该三条线的通勤车仍继续非法营运中。
交通部门已下处罚决定
21日下午,桂林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唐副科长介绍,2018年8月,桂林骏达曾打报告申请开通老总站至汽车南站、北站、西站接驳通勤车,同年8月21日,桂林市交通局就此作出批复,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目前有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等三种形式。通勤车通常指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方便员工上下班,通常有固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由于桂林骏达提交的申请事项不明,请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准备申请材料,递交许可申请。在未取得相关许可前,立即停止开行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的“接驳通勤车”。对于该通勤车叫停仍不停一事,唐副科长称由桂林市交通执法支队负责处理。
据了解,桂雁公交是桂林骏达下属企业。桂林市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韦大队长介绍,执法人员去年10月22日发现,桂雁公交一公交车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于同年11月20日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给桂雁公交,责令停止运营。同年12月3日,又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桂雁公交。同年12月13日,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桂雁公交,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责令停止运营,并处罚款2万元。截至今年1月21日,桂雁公交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仍继续运营。韦大队长称,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满60日后仍未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桂林骏达称通勤车方便乘客
桂林骏达马总经理21日告诉记者,自去年桂林汽车总站搬迁到汽车南站,不但很多乘客因为不知道南站的位置而选择了其他交通工具,一些黑车也来到市区拉客抢客,加上到达南站的公交线路少,导致桂林汽车南站的客流量相比原桂林汽车总站下降了40%,公司出现亏损。为此,公司用下属桂雁公交的车辆,开通了老总站至汽车南站、北站、西站接驳通勤车,主要是方便公司员工上下班以及乘坐客运班车的乘客中转,“方便乘客从老总站到新南站坐车,同时也方便新南站的乘客下车后,快速到达市中心”。马总经理称,通勤车是站对站开行,中途不上下客,跟桂林公交没有冲突。
据了解,公司员工乘坐通勤车是免费的,乘客坐车收取2至3元不等。通勤车开通以后并没有盈利,反而在这一项上每个月要亏40万元。马总经理称,主要就是保障汽车南站的客流量,方便乘客出行。如果桂林能像南宁一样,有多家公交公司竞争,到达汽车南站的公交线路多了,公司也不会开通通勤车。公司认为开通勤车不属于非法营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所以没有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已向自治区交通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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