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莫新建)11月12日,记者从临桂交警大队了解到,粟某峰因无证驾驶报废三轮摩托车翻车,压死搭乘该车的伙伴粟某元,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临桂警方提请逮捕。
10月26日,在临桂某电缆厂上班的粟某元休假回到位于两江镇渡头某村的老家,中午吃饭的时候想起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粟某峰,于是就打电话叫粟某峰到家里玩。席间他们喝了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粟某元提议,让粟某峰驾驶他的三轮车送自己回厂。
没有驾照的粟某峰不顾自己喝了酒,驾驶自己已经报废的三轮摩托车,搭载着粟某元出发了。他们一路沿着机场路辅路往临桂走,行至僚田收费站黄山口村路段下坡转弯时,粟某峰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坐在车斗里的粟某元被甩出车外并被三轮车压在车下。
粟某峰爬起来后招呼过路人将车子扶起,并将粟某元抬到路边。当时粟某元还有意识,粟某峰将车移到200米开外的空地停好后才回到现场拨打120。急救车到现场将伤员接到医院后,发现粟某元因失血过多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时慌张的粟某峰才打电话报警。
粟某峰因无证驾驶,当天被交警控制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11月9日,经交警认定,粟某峰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转刑事拘留。11月12日,粟某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请逮捕。目前粟某峰不具备赔偿条件,粟某元家属准备走法律途径起诉。事故及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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