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冬发
伏波山还珠洞石壁上有一件摩崖石刻,记载的是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寒食节前二日,廉访使者练山甫携家来游一事。
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辑的三卷本内部资料《桂林石刻》以《宋·练山甫潘希孟等六人还珠洞题名》为题,这样记录这件石刻(按,标点为笔者所加):
建安练山甫补之宣和乙巳寒食前二日携家来游。男宗衮、宗元,孙应侍行。甥潘希孟奉命书。男宗夔继至。
杜海军辑校的《桂林石刻总集辑校》以《练山甫潘希孟等六人还珠洞题记》为题,记录这件石刻如下:
建安练山甫补之①,宣和乙巳寒食前二日携家来游②。谕宗衮、宗元,孙应侍行。甥潘希孟奉命书。男宗夔继至。
在该石刻内容下方附有两则校勘记云:①“官”,原碑缺,据《粤西金石略》补,《桂林石刻》作“之”。②“前”,原碑缺,据《粤西金石略》补。笔者手头没有谢启昆的《粤西金石略》,但可以找到獃子编校的《桂志英华》收录的清嘉庆本《临桂县志》以供校订,该书对上述石刻的内容是这样记录的:
建安练山甫补官,宣和乙巳寒食前二日携家来游。子宗衮、宗元,孙应侍行。甥潘希孟奉命书。
这样一来,同一件石刻的内容就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记录。孰是孰非?谁对谁错?我们的观点是:当文献记录出现不同文本时,当以石刻所写为准;当文献与石刻出现矛盾时,当以石刻所写为准。于是我找来该石刻的照片仔细比对,可见该石刻碑面是完整的,内容是清楚的,石刻文字如下(按,标点为笔者所加):
建安练山甫补之宣和乙巳寒食前二日携家来游。男谕、宗衮、宗元、宗尹,孙□侍行。甥潘希孟奉命书。男宗夔继至。
练山甫孙子的名字石刻上刻写的字是个繁体字(上雁下火,厂字上面加一点),我觉得它与简写的“应”字应该不是一回事。没想到如此一校订,竟然校订出练山甫隐藏的两个儿子来,一个是练谕,一个是练宗尹。只是为什么练谕的名字没有带一个“宗”字呢?我们猜想或许练谕与练宗衮、练宗元、练宗尹、练宗夔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是练山甫的大老婆生的罢。在两千余件桂林石刻中,侍父游桂林山水的多个儿子名字明显有差异的这种现象,我还没有见到第二例。另外,我们不妨将该石刻取名为《宋·练山甫携家游还珠洞题名》。
张益桂《广西石刻人名录》:“练山甫字补之,建安(属今福建建瓯)人。宋宣和七年(1125)以廉访使至桂林,是年寒食日前二日携家游桂林伏波山还珠洞,题名刻石洞壁。”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莫新建)驾驶拖拉机剐坏别人的小汽车,以为是在农村使用的拖拉机查找不到,肇事者随后逃逸,谁知临桂交警...
临桂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桂区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