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说,他的手腕还会隐隐作痛。
6月14日,10岁男孩小鹏(化名)在学校玩耍时不慎跌伤左手手腕,被家长送到临桂西城医院就诊。前两次在门诊看病时,医生只是给小鹏简单包了一些外敷药。敷了二十多天后,小鹏伤势不仅没有好转,还进一步加深。随后,家长找到院方,院方给小鹏安排了手术。小鹏母亲认为,院方前期治疗太过草率,耽误了孩子的治疗,属于“医疗事故”。而院方表示,医院存在一定过错,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家属和医院已就此事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
孩子摔伤手腕医院敷药处理家长质疑是“医疗事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临桂义宁路的西城医院。医院门口的宣传资料显示,该院创建于2007年,是一所综合性民营医院。
记者在医院见到了10岁的小鹏和他的父母。当时,小鹏的左手手腕位置仍然夹着隔板。他一脸忧愁地告诉记者,虽然做完手术已经过了很久,但手腕位置还是会隐隐作痛。小鹏母亲提供的西城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小鹏的伤情属于“左桡骨骺离形骨折”。
小鹏就读的临桂四塘镇五联小学的蒋校长告诉记者,6月14日上午8点半左右,小鹏和同学在上课前玩跳绳,跳跃跌下后摔伤了左臂,事发后他马上通知家长赶到学校。
“孩子手腕的位置又红又肿,哇哇直哭。”小鹏母亲全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赶到学校后,感觉孩子问题比较严重,就马上把孩子送到了西城医院。全女士说,之所以会送到西城医院,是因为她了解到这个医院“看病的人少,不用排队挂号”。
小鹏父亲秦先生回忆称,当天孩子被送到门诊部后也拍了片子,但门诊的医生并没有仔细看片子,只是简单地给孩子包了一些外敷的药。因为比较信任医生,他们也没有想太多。小鹏被带回家后敷了半个月的药。
“按理说,敷了药后,孩子的伤情能好一点,可越敷越疼。”全女士说,在家给小鹏换药的时候她发现,孩子手腕处的骨头有点错位。到了6月30日,他们按照之前门诊医生的要求,把小鹏送到医院复查,门诊医生还是坚持之前的处理方式,表示“伤筋动骨一百天”,让孩子回家继续敷药。
等到7月6日小鹏考完期末考试后,全女士发现情况越来越不好,就再次带孩子去了医院。别的科室医生看了拍的片子后说,之前的治疗不太理想,孩子得做手术,就很快给小鹏安排了手术。
小鹏顺利做了手术,而小鹏父母却认为,儿子在6月14日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应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案,而不是包了一些外敷药就草草了事。正是院方的两次误判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期,使孩子的伤情变得复杂,医院的处理属于“医疗事故”,应该给予赔付。
院方承认存在一定过错已就处理事宜与家长达成一致
昨天,全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曾找到院方协调,医院负责此事的李副院长曾表示,院方确实有责任,并承诺会免去小鹏的手术费用,另外补偿3000元误工费。
“他们把孩子左手耽误成这个样子,这样处理太不负责任了。”全女士表示,他们并不认可院方的处理方式。
当天上午,记者在医院陆续敲响了院长和副院长办公室的门,全都无人回应。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全女士反映的情况只有相关领导才知情,但领导在做手术,一时半会抽不出时间。
当天中午,记者联系上了了解此事的副院长李琼。李琼告诉记者,小鹏被送到门诊的时候,因为门诊看病的人比较多,每个人看病的时间比较短,才出现了问题。等医院发现问题的时候,小鹏手腕骨折位置已经长出了骨痂(骨头受伤后愈合过程中形成的痂),院方就赶紧给安排了手术,目前孩子的恢复情况还不错。
李琼表示,院方在前期的处理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为了弥补,院方答应小鹏母亲免除小鹏手术的相关费用,另外赔偿3000元的误工费。这个处理并没有得到小鹏家属的认可。李琼说,医院并不是不愿承担责任,此事院方会继续和家属协调,但如果还是协调不下来,就只有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到时候法院怎么判医院就怎么执行。
昨天中午,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也问过别的医院的医生,了解到小鹏的情况要完全好转“花费好几万”,院方的处理并不能让人满意,他们会继续找院方协调,如果协调无果,就会将此事投诉到卫生部门或者走法律程序。
昨天下午5点多,小鹏的父亲秦先生联系记者说,他们当天下午又一次找到院方,双方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记者联系了李琼,他也表示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但不愿透露协议的具体内容。
首席记者高磊盈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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