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周慧胡思进)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重要凭证,但如果遗失了发票,手机是否还能享受“三包”呢?19日,记者从临桂区消协了解到,经消协介入调解,一起因手机发票遗失不能保修的投诉得到了妥善解决。
据悉,今年4月9日,临桂区的蒋先生在临桂区一家手机专卖店花5000多元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并拿到了商家的“三包”保修卡,主机保修期限为1年。但新手机才用了2个月,就多次出现无故关机的问题。6月18日,蒋先生到该手机专卖店特约维修部要求按“三包”免费修理。但维修部要求蒋先生出示购机发票、保修卡时,蒋先生却发现购机发票已遗失,只剩下保修卡。
对此,维修部工作人员告诉蒋先生,根据公司规定,“三包”免费修理一定要凭发票和保修卡,二者缺一不可,因为蒋先生无法提供发票原件,虽然手机还在保修期内,他们也无法为其提供免费维修,如要修理需先交100元费用。蒋先生认为,保修卡已能说明他是这部手机的合法所有者,维修部不应拒修。
双方协商未果,蒋先生向临桂区消协投诉。随后,临桂区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事情经过后,召集买卖双方进行协商。
临桂区消协工作人员说,蒋先生虽然遗失了发票,但购机“三包”保修卡还在,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下称《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规定,蒋先生的手机仍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维修部为蒋先生免费修复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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