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申艳通讯员王武青实习生黄兰婷)驾车将一名行人撞倒,他没下车,也没报警即离开。回到家后因过度害怕,睡觉都不踏实。肇事男子的妻子得知情况后,劝他投案自首。7月13日,该男子因肇事逃逸被警方行政拘留。
6月29日早上6点多,市区东安路安庆菜市路口,一名行人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货车撞倒。事故发生后,那辆小货车没有停车,而是一溜烟跑了。
接到群众报警后,机场路交警大队介入调查。肇事车是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车牌号被一个黑色塑料袋遮挡,左前侧撞击后的大灯明显损坏。民警依据周边监控探头追踪,发现那辆小货车进入临桂区榕山路后从监控探头里消失,大约过了5分钟才出现。此时,遮挡车牌的黑色塑料袋被拿掉。
民警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车主位于象山区的住址,但家里没人。
肇事司机姓钟,当天早上6点22分,他驾车从西门菜市去临桂区榕山路送货,因为路上雾气较重的原因,一不小心发生了撞人事故。他见那个被撞的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心里很害怕就跑了。下午6点多,钟某的妻子从西门菜市收工回家,遇到邻居,得知交警上门来找过人。听妻子回家一说,钟某坦言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情。他对妻子说,事情发生后心里一直很慌,很困,但睡不着。妻子听了后对他说:“自首吧,能睡踏实点。”
于是,事发当晚7点多,钟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机场路交警大队交代肇事逃逸的经过。
被撞的行人姓李,事故造成李某手臂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在民警的协调下,钟某和李某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但钟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7月13日,他被警方以肇事逃逸罪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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