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申艳通讯员李忠波)十几二十年的情人关系,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她趁他外出打工偷了他毕生积蓄41000元钱。
3月27日上午11点多,永福县苏桥镇62岁村民朱老汉气喘吁吁地跑进苏桥派出所报案称,他家41000元被盗了,那是他毕生的积蓄。
民警一边安抚朱老汉不要着急,一边详细了解情况。朱老汉有钱不喜欢存银行,用一个铁盒子装好锁好藏在家里。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发现,朱老汉藏钱的位置非常隐蔽,一般的外人进屋要找到那些钱是有难度的。对此,民警推断那些钱应该是被熟人所盗。可是,朱老汉是单身,按理来说,和他接触很亲密的人是没有的。
“那样的人有!”朱老汉说出了一个名字来,她名叫芳(化名),67岁,是永福县人。朱老汉和芳是情人关系,两人好了近二十年。平日里,芳经常过来朱老汉家住个几天。并且,案发前几天,芳就住在朱老汉家里。另外,自从朱老汉的钱被盗后,芳的电话就打不通了。与此同时,民警在村里走访了解到一个情况,有村民反映,她曾听到芳说过“我找到他的钱了”的话。对此,民警基本确定了芳就是犯罪嫌疑人。
3月28日下午,民警赶到芳的家,将她传唤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芳承认是自己偷了朱老汉41000元钱。就在3月15日那天,朱老汉离家去临桂区打工。当天晚上,芳在朱老汉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了他存放钱的箱子,将钱盗走。
芳盗到那些钱之后,自己花了几千块,借了3万元给一个亲戚,还有8000元放在家里。民警再次赶去芳的家,将那8000元钱追回。
3月29日上午,民警找到芳口中那个借钱的亲戚,证实芳确实借了3万元钱。通过民警做思想工作,芳那个亲戚答应10天内就把钱归还给朱老汉。
获悉盗窃自己钱财的是芳,以及得知芳因此要负上刑事责任后,朱老汉有些于心不忍,想去向民警求情。但是芳盗窃是事实,且金额不小,民警让朱老汉打消求情的念头。
目前,芳涉嫌盗窃罪已被永福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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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桂林临桂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