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文新军
临桂不仅是临桂新区的所在地,也是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主战场。近年来,临桂区在依法全面兑现相关政策的同时,按照“有住、有租、有铺、有保、有过渡、有墓地安排”的“六有”建设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地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确保了新区建设高效推进。
“你的刀工可以打75分了。”经过两个小时的刀工训练,看到学员们切得有模有样了,培训的老师对一名学员这样点评。这是临桂镇为失地农民举办的烹饪技能培训班上的一个情景。
随着新城区建设的加速推进,临桂新区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为了做到和谐征地拆迁,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保障新区建设顺利推进,临桂区按照“有住、有租、有铺、有保、有过渡、有墓地安排”的“六有”建设原则,通过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
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对临桂新区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发放135元的3年过渡期生活补助,对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民,可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实行人性化安置,对拆迁改造村庄的原住民,采取集中统一建设公寓式安置房、特色街区自建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三种方式进行安置,由村民自愿选择其中一种。与此同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在项目开发建设中,协调开发商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将土方、运输工程承包给当地村民。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失地农民向产业工人转移,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失地农民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输送到园区有关企业,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如临桂镇在新区的核心村兰塘、花堽、大律和沙塘等开办多期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班,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工程机械驾驶、农用机械驾驶、电工、中式厨师和月嫂等各类培训,并把专场招聘会开到失地农民的家门口,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
针对新区周边村庄违法建筑问题较突出,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临桂区委、区政府还从和谐发展、文明拆迁的大局出发,明确规定新区周边村庄2010年3月18日以前的违法建筑,村民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参照合法建筑的标准予以补偿。这一政策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的抵触情绪,推动了临桂新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开展。由于工作到位,近年来临桂新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展第一要务和稳定第一责任实现了有机统一,经济大发展、社会大稳定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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