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临桂县人民法院
不管别人的摩托车在工棚停了多久,也不能占为己有呀。
小杨在临桂县一个小区工地上班。
今年2月份,他注意到工地的工棚里停着辆满是灰尘的摩托车,一个多月来都没人动过。他动了心思,“这车是别人不要了的吧,我住在和平村,每天上班都得搭别人的车来,真不方便,倒不如把这车搞回去,修修自己开。”
3月13日下班以后他见工棚里没人,就捡了根钢筋把那辆摩托车的大锁给撬开,接着又找来一把起子别断了电门锁,然后发动油门,开回了和平村的家。之后的几天他都开摩托车上下班。
3月19日,小杨照常骑着那辆摩托车去工地上班,上午10点多的时候,他准备骑上摩托车出去办点事,刚发动摩托,几个男子就冲上来把他给摁倒在地,他当时一头雾水,都不懂发生了什么事。
不一会警察到了现场,抓小杨的一男子告诉民警,他姓何,小杨骑的那辆摩托车是他的,这摩托车他一直放在工棚里没骑,前些天突然发现不见了,幸运的是当天早上他又在工棚发现了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就找了几个工友守在摩托旁,看是谁偷了他的车,结果就逮住了小杨。
小杨当场做了解释,也还了车给小何,但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小杨因犯盗窃罪判处罚金3200元。
记者陈延明通讯员项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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