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通讯员朱继红)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为更好地保护城市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关于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区域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从3月1日起,6城区和灵川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全境,以及其余11县(市)城镇及部分毗邻乡镇和重点乡镇全境,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将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须改为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根据通告要求,符合特殊条件的建设工程也可以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如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和砂浆,或者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施工现场30千米范围以内无预拌混凝土供应,或者施工现场50千米范围以内无预拌砂浆供应的;因道路、场地等客观原因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水泥使用总量在150吨以下或者房屋建设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抢险救灾需要的,等等。
市工信委相关人士介绍,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等级。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监理。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相关部门将责令改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还将依法进行查处。
新闻推荐
记者叶露婷通讯员刘德辉郭澔晚报讯朋友进新房乃喜事,来自桂林市灵川县的盛先生远道而来,为了表达喜庆祝福,特地买了两排鞭炮...
灵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灵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