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蔡发祥书
□蔡发祥
蔡发祥简介
蔡发祥,1948年生,武汉人,现任民革桂林书画院副院长,广西中华文化促进会理事,广西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理事,桂林市老年书画协会会长,桂林书法家协会顾问。
其书法作品经常见诸广西各报刊、商号招牌、高星级酒店,乃至广西许多风景名胜区,是众多书画爱好者熟悉的实力派艺术家。
艺术的底线只有一个,那就是人。人之不人尚为艺乎?书艺亦然。
中国古代文人总是把人定位在人品、人格、道义、气节、风范上,以至社会形成尊重能书善写者、尊重文化人的风气。可以说,书写过程既是文化传承过程,又是书家个人人格修炼过程。一个个方块汉字,千百年来书写着中国文人共仰的人格精神。
自青少年时代起,受家父写毛笔字的熏陶,我对写字有着浓厚兴趣。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曾东渡扶桑、留学东瀛的老艺术家李骆公先生从天津被撵到灵川县潭下镇。在老画家田地先生的引荐下,每周日我蹬着一架残破的自行车,来回几十里到潭下求教。乍到广西的李先生还在逆境中,却对我这个无名小辈热情备至,每有疑问,他都悉心点拨。此时,我对书法艺术才开始有了一些感悟。老先生不仅指教书艺,亦指教我如何做人,曾书赠毛泽东词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以作勉励,时年一九七三。
四十年来,无论在什么地方,每当我听到书法家的名字,便会肃然起敬。那是因为书法家不仅被社会尊重,更是因为他们用心智、情智给我们的生活、社会创造了美。他们坚守社会正义的责任感,继承和延续了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其他知识分子一样,同样代表了社会的良心、良知和公正。正是出于对骆公先生、包括历史上一大批先贤书家人格的景仰,才使我对书法艺术情有独钟,乐此不疲。
几十年里,工作使然,我曾经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风景名胜、历史遗迹。不论何时何地,古建的牌匾、刻石、历史人物的书签题句、出土的墓志文献、市井招牌字号、书刊题签等,都能引发我不尽的观览兴味。底蕴深厚又至简至朴的中国传统文化无时不在陶冶着我的情趣。那些有造型、有节奏、有徐疾、有韵致的书写常使我进入一种高层审美的亢奋状态。
多年来,我以笔墨为杖,服务社会,一路行至今日。
桂林,以至广西全境,许多重要历史文化景区、寺观庙宇、高星级酒店都留下了我的墨迹和题刻。例如百色起义纪念公园的《思源林碑》,世界长寿之乡盘阳河畔的《曹孟德步出夏门行诗碑》《嘉庆皇帝御赐诗碑》《惟仁者寿碑》,始建于唐代的桂林栖霞禅寺《钟、鼓楼题刻》《浑融大和尚碑》,坐落在广西乐业与贵州省交界处的《龙盘天池碑》,南宁九曲湾壮族母神姆洛甲雕像《生命之源碑》,颇具汉唐风韵的桂林伏波山还珠洞摩崖石刻《佛缘碑》等等。其他邀我书写的名胜题额还有很多,例如桂林园林植物园、訾洲公园、七星景区、芦笛景区、宜州歌仙桥景区、永福金鸡河、板峡湖水库移民新村诸多村碑、阳朔的《碧莲人家诗碑》、隆林的《民族步行街碑》、北海的《珠联璧合碑》。尽管我有过非常丰富的笔墨经历,但从来未敢以书法家自诩。广西的山川大地如此接受我,凭的是笔墨和对书法家这个神圣称谓的敬畏。因为,我并无官职。
书法发展到今天,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门类,早已不再是中国人写毛笔字的概念了。它是古老的中国哲学价值观、人生观、宇宙观,通过书法这种形式的艺术反映。形象地说,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这面镜子反映出来的“镜中之像”。反映在这面镜子里的是内涵丰富、含意深邃的中国文人的审美精神和人格,拿掉这面镜子不过是写字的方法而已。所以我始终认为,一个合格的书法家,不应该只是徒具习字的功底,对其他艺术门类都应有所涉猎。不仅要有宽广的艺术学养,更需要培养中国传统文人正直善良的德行。
古人云:“正书法者,可以正人心也。”中国文人向来旗帜鲜明地主张,“书为心画”,“字如其人”,总是把“心”和“人”定位在道德的层面。这给我们许多意欲成为书法家的广大书艺爱好者提出了技法以外的更高要求。虽然落实到具体的作品中,差异表现得并不那么突出,但吾以为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书法家,非此而不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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