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灵川县人民法院
年纪轻轻就因盗窃被判了三次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29岁的常某是灵川县三街镇人,2003年至2009年间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他仍不知悔改,又重操旧业。
今年4月初,他购买好盗窃工具,专门盗窃他人停在路边的机动车电瓶。4月15日凌晨,常某窜至灵川县八里一路,将一辆货车上的电瓶盗走,变卖赃款用于挥霍。尝到甜头后,他继续作案。5月21日凌晨,他又将他人停放在灵川县城的一辆货车上的电瓶盗走。
5月31日凌晨,常某在灵川县城一路边盗窃了铲车上的两个电瓶,准备逃离现场,谁知被吃夜宵回来的失主发现,并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常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梁剑通讯员侯兴荣
新闻推荐
传销被骗了钱,3名西安男子为转嫁损失,联手抢劫他人13万多元的财物。10月28日晚上,他们3人被叠彩警方抓获。8月31日下午2点多,租住在市区芳华路的王...
灵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灵川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