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灵川县人民法院
为了一句话,捅伤一个人,被判4年多,真划不来。
56岁的老秦平时爱喝酒,去年9月18日晚,他喝酒后到邻村闲逛,走到一个草坪时,看到一群人在赌博,就凑了上去。
在场的小覃见老秦都长白头发了,就对他说:“老人家没钱,就不要来凑热闹了。”听到这话,老秦有点生气。
回到家后,老秦越想越气,加上酒精的作用,他拿着一把尖刀藏在身上就冲出了门。
再次来到赌场,老秦看到小覃还在原地,便从后面拍了一下他,并对他说:“过来一下,和你说个事情。”
小覃把耳朵贴近老秦的时候,老秦快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向他腹部捅去。在老秦想捅第二刀时,小覃赶紧用手推开了他并往外跑,跑了不远就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周围的人赶紧把小覃送去了医院,还好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在住院期间,小覃共花了5万多元。
去年底,老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秦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4万元。(以上人物为化名)
记者梁剑通讯员林剑实习生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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