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鑫实习记者陈国津通讯员刘振华)还款期限到了,借了50万元的朋友却联系不上,灵川县的蒋某和柯某两名女士急了,为引起警方注意,她们两人竟然报假警,谎称遭遇合同欺诈。22日,两人在结束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后,获释回家。
蒋某、柯某和黄某是好朋友,平时又有生意往来。
今年3月,黄某资金周转不灵,问蒋某和柯某借50万元。蒋某和柯某把钱借给了黄某,黄某写下借条,承诺今年6月连本带利归还欠款。
可直到6月底,黄某仍未还钱。蒋某和柯某去找黄某,发现黄某人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旁边人提醒两人,黄某可能“跑路”了,建议她们赶紧报案。
蒋某和柯某心想,既然要报案,就得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哪怕“添油加醋”也行。7月9日,两人拿着一份伪造的供销合同来到灵川县经侦支队,两人称,黄某收了她们50万元货款后卷款潜逃。
接到报案后,民警当天就对黄某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民警越来越觉得事情蹊跷,因为蒋某和柯某提供的购销合同漏洞百出,连货品详情、交货条件等都存在疏漏。民警怀疑蒋某和柯某在搞鬼。
7月16日,民警分别找蒋某和柯某单独问话。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蒋某和柯某对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等信息描述大相径庭。在民警的追问下,两人承认报了假案。
经过调查,民警确认黄某欠蒋某和柯某50万元。但民警认定,蒋某和柯某报假案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于是依法于18日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民警建议蒋某和柯某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找黄某偿还欠款。民警提醒,居民保障自身合法财产求助民警本身没错,但不能违背基本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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