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灵川县人民法院
刚从牢里出来,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可这一行实在是害人害己。
龚某今年50岁,灵川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去年2月出狱后,又干起了“老本行”。
去年10月31日,吸毒人员蒋某(另案处理)在灵川一医院看病时,毒瘾发作,多次打电话向龚某催要毒品。龚某应约来到蒋某的病房,将一包毒品(海洛因0.45克)卖给蒋某,获赃款200元。
此时,蒋某的一名“毒友”来探望他。当蒋某等人吸食毒品时,经群众举报,民警赶来将他们抓获,并在龚某身上缴获15小包海洛因、一个电子秤。
经鉴定,从蒋某、龚某处缴获的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龚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且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梁剑通讯员侯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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