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用闲置别墅养鸡。
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金水源小区里,不少3层高的联体别墅没有住人,被用来养鸡、养蝎子。该小区2006年就竣工交房,业主同年拿到房产证、土地证,但近6年来,这里却一直未能通电。
12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圩镇金水源小区。小区杂草丛生,运动设施锈迹斑斑,一根歪斜的电线杆上挂满了各色电线,像张“蜘蛛网”。
据了解,该小区是一个纯别墅小区,小区里共建有99栋联体别墅,从2006年至今入住的业主却只有七八户。小区里大多别墅闲置,有些被用来养鸡、养蝎子。
秦先生是为数不多已经搬进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小区一直没通电,只能从附近的工地、商店拉线借电,价格贵,还常被拉闸限电。”
据业主们说,该小区为业主委托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七星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的自建房。建设前,业主们与两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业主自愿委托房地产公司负责购买土地及办理土地证、建设楼房及办理房产权证等。后来,业主花20万~30万元,在这个小区里就可买下一栋别墅,整个小区99栋别墅都是这种模式。
2006年,小区建成竣工,业主拿到了房产证、土地证。可就在业主准备入住小区时却发现,小区里电力设施不到位,房屋无电可用。
一晃6年过去了,小区供电问题仍没解决,造成大量别墅闲置。
为此,记者找到了灵川县住建局,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查阅了金水源小区房屋验收材料后表示,该小区是以居民购地自建房形式通过验收的——房产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协议是“代建协议”,即是业主委托房地产公司向政府购买土地,并委托房产公司代为建设的自建房。与普通商品房验收不同,自建房验收属于竣工验收,只要房屋质量、施工等技术指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房管部门就能发放房屋产权证,小区公共设施配套验收并不包含在自建房验收项目中。
而在金水源小区业主与两房地产公司签订的“代建协议”中有对小区供电设施有明确约定:“小区内公共设施(包含道路、水电、排污、通信等)均由房地产公司负责。”
12月13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负责金水源小区建设的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卢先生说,金水源小区迟迟未能通电,确是公司应该代建的电力配套设施没有到位,是因资金缺位所致。对购房业主带来的损失,公司愿意承担责任。目前,公司正在全力与大圩供电所协商解决小区供电问题。
(据《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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