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唐琳春陆志斌)1月19日,笔者从灌阳县政府办获悉,桂林灌阳县千家峒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等九部委局授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据了解,此次联合评定由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九部委局,严格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参评门槛高、审查严。千家峒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是在经济能人文逵的带领下,积极发动全县水果种植大户和销售大户,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于2009年5月成立的。刚成立时只有会员108人,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更加规范,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确保农产品价值的实现,为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已注册“千家峒”灌阳水果商标,在品牌建设方面起到积极带动作用。据统计,该合作社2014年销售水果22568吨,销售额2300多万元,社员增收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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