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通讯员胡坤)记者日前从市工信委获悉,为切实降低桂林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市人民政府于日前正式出台了《桂林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意见》。意见共包括40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措施。意见提出,桂林市将采取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税赋负担,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融资和财务成本、电力成本、物流成本。
意见规定,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桂林市将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对国务院、自治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今年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被清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
为了降低企业负担,从5月1日起,桂林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降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适当调整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享受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优惠的旅游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意见要求,要降低行政事业性等项目的收费,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政策措施,停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减免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土地价款优惠等。桂林市还将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为主,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企业收费负担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有问必答,有错必究。
随着全市职工工资的逐年上涨,在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在提升。为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意见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由20%降至14%;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平乐县工业集中区、全州县工业集中区、永福县福龙工业园、兴安县工业集中区、荔浦县工业集中区、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资源县中峰工业集中区、灌阳县工业集中区、阳朔县工业集中区、雁山区工业集中区等11个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由20%降至16%。
此外,意见还对降低企业融资和财务成本、降低企业电力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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