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陆俊书)韦某帮人“买”驾驶证,自己趁机赚差价。2年过去后,被人发现买来的驾驶证是假的,韦某最终被警方抓获。10月14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2011年5月12日,恭城人韦某与同村的田某聚在一块闲聊,期间,田某问韦某是否能买到驾驶证,韦某说可以。
韦某之所以敢答应下来,是因为他在家收着一条从厕所里撕下来的小广告,小广告上有买卖驾照的业务。韦某回家翻出小广告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承诺2500元即可买到驾驶证。
两天后,韦某找到田某,谎称买驾驶证要3000元,这样他好从中赚一笔。田某没有怀疑,把钱和所需材料交给了韦某。一个月后,韦某通过小广告的发布者,买到了一本驾驶证。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田某又找韦某帮别人买驾驶证。韦某如法炮制,趁机又赚了700元好处费。
韦某本以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买驾照的事就过去了。可今年2月6日,田某找到韦某说,韦某买的两本驾驶证在交警扣分时均被发现是假的,现办证人要求赔偿8000元钱,韦某这下慌了,但也无计可施。2月8日,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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