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谢静翔通讯员韦宇李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账户内余额为何‘清零’?”……2月14日,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人继续就市民遇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常见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账户内余额为何“清零”?
市社保局负责人答:清零的说法不准确。分两个阶段:
(1)2014-2017年。原新农合2014—2016年历年门诊余额按现有参合家庭成员平均分配,作为个人门诊基金;2017年原新农合参保的门诊余额仍可结转。
(2)2018年后。2018年后门诊医疗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限额,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结余。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因此,无“清零”的说法。
记者:城乡居民医疗的医保卡里有钱吗?怎么使用?新农合的余额可以去药店刷卡吗?
市社保局负责人答:医保卡里没有余额,2014-2017年原家庭账户的金额,已经按照家庭成员平均分配,作为个人门诊基金可以结转,在社保基金中,不在参保人的社保卡里。
原家庭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家庭账户基金用完为止。不能到药店刷卡购药。
记者:听说城乡居民参保人还有大病补助?什么是大病保险?
市社保局负责人答:(1)根据《贵港市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第十一条的内容约定,被保险人因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其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7000元),由保险公司按赔付比例和超额累进制计算大病保险补偿。
具体计算公式为:大病保险补偿金额=(年度累计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支付金额-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总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线)×对应分段报销比例。
记者:大病保险请问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市社保局负责人答:2018年后贵港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患者,符合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同步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算。
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患者,可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住院相关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发票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等)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平南县参保人可到平南县社保局办理,其余县市区参保人可在各乡镇社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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